听税丨财务部的故事: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小韩,告诉你个好消息,咱们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啦!
太好啦,魏姐!那我也告诉您一个好消息,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有“折扣”哦!
有什么“折扣”?你这税收政策“小达人”快给我讲讲。
咱们还是一起听听专业解读吧。
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享受主体: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优惠内容: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享受条件:
1.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高新技术企业要经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的认定。
3.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相应要求。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47号)
4.《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
5.《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7年第24号)
录音员
陈靖迪,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周村区税务局党建工作股一级行政执法员。担任淄博市税务系统党性教育基地讲解员,多次参加系统内外演讲、诵读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往期链接
(70).制造业及部分服务业企业符合条件的仪器、设备加速折旧
(65).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国家机关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62).金融机构向农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56).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及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免征增值税政策
(54).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51).继续实行农产品批发市场 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48).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减计企业所得税收入
(39).小额贷款公司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
(30).对个体工商户为居民提供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29).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企业所得税100%加计扣除政策
(03).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哪些增值税优惠政策——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
(02).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哪些增值税优惠政策——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
(01).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哪些增值税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录制: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推
荐
阅
读